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简介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于1996年经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正式成立,为文化部直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以繁荣文艺为目的,以服务艺术为宗旨,以文化创新为重点,积极贯彻党的文艺方针,落实文化部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承担文化部组织的或社会举办的文艺调演、汇演、展览等项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文化部组织的各类艺术奖项评选、各类艺术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影视艺术作品的策划、立项、拍摄、制作等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组织举办艺术成果的展览、交流、鉴定、开发、推介、演出活动;开展艺术专业知识普及和艺术专业培训工作;参与有关艺术品种的抢救、整理和保护工作,以及与文化艺术有关的各类业务工作。 经文化部批准“中心”设有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等行政职能部门和演出部、影视部、美术部、培训部、开发部等五个业务职能机构。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各级管理工作人员和业务创作人员既有献身文化艺术事业的挚着热情和良好的文化艺术素养,也具备组织策划、实施运作的突出能力和丰富经验。“优势互补,互利互惠,诚信为本”是我们的合作原则,“与时俱进,打造精品,创新文化”是我们的追求目标。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中心”将以一种全新的姿态和面貌搭建自己的舞台,展示自己的风采。 我们愿与各界精英、各业同仁精诚合作,共谋发展,为推动文艺事业的繁荣与创新做出更大贡献。 培训部 1、 拟定"中心"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2、 负责艺术行业从艺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3、 承办文化部组织的各类艺术培训任务的实施保障工作; 4、 举办以普及、推介、提高为目的的各类艺术专业技能知识培训; 5、 组织国内外以交流学习为目的的各类艺术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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