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是中国第一大人寿保险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2004年公司总保费收入1498亿元,是领先的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与年金产品、意外险和健康险供货商。截至2004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约6,000万份有效的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单、年金合同及长期健康险保单,亦提供个人、团体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保单。本公司通过控股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并成为中国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中国寿险行业规模最大、覆盖区域最广的分销队伍,分销网络遍及中国除西藏自治区以外的几乎所有县级行政区域。个人代理人、直销人员和以银行、邮局为主的中介机构,构成本公司的三大分销渠道。截至200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个人代理人近66.8万人,直销队伍包括1.2万名全职直销人员,合作的银行、邮局机构超过8.7万家。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奉行"成己为人,成人达己"的核心理念,只有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为社会创造财富,才能最终发展和完善自己双成理念,兼收并蓄、宽厚包容,追求国际多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和谐统一。 双成理念,源自儒家,"仁者爱人",实现社会有机整体休戚与共,共同发展。 双成理念,凝聚中国人寿企业文化特质,传承中国人寿企业精神。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保监会等主管部门批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准直接投资中国股票市场;与此同时,本公司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资格正在积极申请。截至200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投资资产为人民币3,748.90亿元。本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下设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同构成公司投资的决策与管理工作机构。本公司规范和完善的《投资管理制度》、《投资风险管理制度》,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开始实施。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重发挥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会下设之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强化独立董事的职能,并正式聘任了首席精算师,进一步加强了投资管理和风险管控力度。除严格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外,本公司更积极适应海外上市地的监管标准。在符合自身发展战略的前提下,本公司已投入充分资源,全面提升企业管治水准,积极配合香港《企业管制常规守则》、美国《萨宾斯-奥克斯利法案》的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