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海外联谊会简介 双峰海外联谊会成立于1998年,是双峰各界人士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华人以及县境外工作、学习、生活的双峰籍人士联络感情、加强合作的民间组织,以广交朋友、增进友谊、密切联系,促进海内外友好交流与合作为宗旨。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会员及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开展联谊活动,加强与港澳及海外友好社团的联系,共同关心和维护双峰繁荣稳定,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服务:(1) 沟通双峰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以及外籍华人的联系;(2)开展对外经济、文化、学术交流等活动;(3)协助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和人才;(4)提供有关咨询、信息;(5)协助维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6)反映海外人士及县外各地同乡会、同学会、联谊会的意见和建议;(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接待工作。(8)协助推介双峰企业产品.
本会会员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县外各地同乡会和县内工商联合会,侨联以及各乡镇的三胞会是本会的当然团体会员,由各团体推选其会长或副会长担任理事.个人会员实行理事制,凡拥护祖国统一,关心祖国和家乡建设,承认本会章程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双峰省内各界知名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均可成为本会会员即理事。有意加入本会的个人,需填写一份申请登记表,经本会秘书处考察后,提交驻会会长会议讨论审批。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设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由会长会议提出侯选名单,由理事会讨论通过。会长、副会长由理事大会选举产生。可根据需要,聘请有关领导和知名人士担任本名誉会长、顾问。历任会长卸任后,自动转为名誉会长。本会会长、副会长、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每届任期3年,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每年各召开一次。本会设秘书处,为本会处理日常事务机构。本会会长为法人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