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阳光教育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方阳光教育开发有限公司是经深圳市教育局核批(深教函[2002]17号),并在市工商局注册(注册号4403011056797),目前唯一具有教育服务、教育开发及学生校外实践教育活动指导、策划和组织权限的校外教育机构。是鹏城校外实践教育领域的主力军。并致力于中外文化交流,让中国的学生走出国门,走向世界,体验西方,追求进步。
| 企业详细介绍: | 深圳市东方阳光教育开发有限公司是经深圳市教育局核批(深教函[2002]17号),并在市工商局注册(注册号4403011056797),目前唯一具有教育服务、教育开发及学生校外实践教育活动指导、策划和组织权限的校外教育机构。公司聚集百余名教育贤才,并拥有十余名中国少年先锋队工作学会会员及五十多位具有国家认证资格的少先队辅导员,是鹏城校外实践教育领域的主力军。二00二年被评为深圳市最具发展潜力的300家企业之一。二00三年,被评为国家级基地??中国少年先锋队工作学会科研实践基地(中少学字[2003]27号)。二00四年,被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德育研究会推荐评审“全国青少年德育实验基地”。 深圳市东方阳光教育机构致力于学生校外实践教育,服务于校外活动课程改革实践。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树立“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的育人观,倡导“没有围墙的学校教育”。“寓教于乐”、“寓教于生活”,通过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给学生一个自己动手的场所、自我表现的舞台、自我发展和超越的空间,极力开发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培养其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最终促进其个性全面和谐发展。 近三年来,深圳市东方阳光教育机构联合创办了十多个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开设有爱国主义教育、科普教育、劳动教育、环保教育、安全教育、高科技农业教育、国防教育、生存体验及磨砺教育等主题活动。公司对社会、对学校郑重承诺:“活动全程提供最安全的保障体系,活动组织保证最优良的服务质量,活动教学执行最严密的规范程序”。在具体实践活动中,以“三重(重在认识、重在教育、重在组织)”为指导思想,以“三个满意(让学生满意、让学校满意、让社会满意)”为工作目标,抓质量、抓安全、抓落实,通过全员参与、全面指导、全程服务,最终倡导人性化的人文管理,提供个性化的发展空间,追求整体化的教学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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