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详细介绍: | 抚顺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抚顺市商业银行),1993年6月根据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由原隶属于人民银行、工商银行等9个局级单位的39家城市信用社组建抚顺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此后三易其名:1995年10月更名为抚顺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1997年2月获批抚顺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6月更名为抚顺市商业银行。 全行现有48个营业机构。其中,管理支行5个。市行机关设置部门12个。员工890人,其中,在岗650人。文化程度大专以上490人,占在岗人数的75%;专业技术人员477人,占在岗人数的73%。其中,高级职称4人,占0.6%;中级职称107人,占16%;初级职称366人,占56%。 截止2008年末,抚顺市商业银行总股本为68,550万元,其中,财政股12,344万元,占总股本的18.01%;法人股47,742万元,占总股本的69.65%,员工个人股8,464万元,占股本的12.35%。资本充足率为10.53%。 截止2009年2月末,各项存款余额为78亿元,占全市存款总量的10.73%,全市排名第四,其中,储蓄存款余额37.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51亿元,占全市贷款总量的19.11%,列全市第一位。 抚顺市商业银行坚持客户至上的办行理念,以用“心”经营来铸就企业灵魂,以“打造全新的抚顺商行”为经营目标,积极开发新业务。形成了以代发工资、代办保险、代理基金等为核心,其他业务为辅助的中间业务体系。拓宽信贷服务领域,积极扩大票据承兑、贴现的业务范围,营销票据贴现的重点客户,在培植利润增长点的同时,分散信贷资金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