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需准备的各项材料
1、毕业研究生
(1)由培养单位出具毕业生推荐表;(2)由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表;(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4)由培养单位出局的健康证明;(5)荣誉证书和计算机、外语等级证书。
2、优秀高校毕业生
(1)荣获的省市级荣誉证书;(2)由培养单位出具毕业生推荐表;(3)由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表;(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5)由培养单位出局的健康证明;(6)获得的荣誉证书和计算机、外语等级证书。
3、本科毕业生
(1)获得国家颁发的发明专利证明等;(2)由培养单位出具毕业生推荐表;(3)由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表;(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5)由培养单位出局的健康证明;(6)荣誉证书和计算机、外语等级证书。
申请的部门、时间
毕业生可携带以上证明,到上海市胶州路601号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并填写《非上海市生源优秀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留沪申请表》,经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批同意,取得留沪资格。本申请办理时间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资格申请表自批准日期始一年内有效。